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采集二级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6-29 15:00:19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采集二级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数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数据采集内容及时间

  (一)填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于2020年6月15日—6月22日,按照《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和《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以下简称《使用手册》)的操作流程,登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https://www.nmpas.org.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并由医院法人审核确认后上报。除特殊说明外,定量指标中各年度数据均填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于2020年6月29日前完成辖区内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填报数据的在线审核工作,重点对医院报送数据加强质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维护相关信息。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于2020年6月22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医师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数据采集内容及时间

  (一)上传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质量管理与质控指标和质控考核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1号)要求,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见附件2)、《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见附件3)。同时,按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版)》(见附件4,以下简称《接口标准》),于2020年7月1日—8月15日将2017年—2019年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中医医疗服务监测系统(TCMMS,https://vpn.ndctcm.cn)。

  全国所有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及时完成《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确保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填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于7月20日—8月5日,按照《国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见附件5)的具体要求和《使用手册》的操作流程,登录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并由医院法人审核确认后上报。除特殊说明外,定量指标中各年度数据均填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于2020年9月6日前完成辖区内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填报数据的在线审核工作,重点对医院报送数据加强质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开展医院满意度补充调查工作。未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医院满意度调查或已参加但样本量未达到统计分析要求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完成医院满意度的补充调查工作。

  (四)报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检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各省级临检中心将于2020年8月5日前将辖区内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评价结果报送至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临床检验中心。

  (五)维护相关信息。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当于2020年8月5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医师应维护到具体科室。

  三、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关二级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考核有关数据,并做好数据质控工作,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和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在引导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

  (二)二级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落实,认真审核医院报送数据,加强对医院负责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医院按照国家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列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如有疑问,可登录管理平台通过“在线答疑功能”提交问题,我局将定期收集整理并组织专家答复。

  (三)严禁编造、谎报、瞒报数据等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复核、分析,对于考核过程中存在故意编造、谎报、瞒报数据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内容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下载;《使用手册》可在管理平台下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管处联系人:杭斐、李素

  联系电话:010-59957797、5995768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联系人:许毅从、梅翠竹、褚湜婧

  联系电话:010-68791462、68791185、6879168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联系人:赵玉凤

  联系电话:010-64089654

  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0-1676

  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30-686
 

  附件:1.《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

     2.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

     3.《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

     4.《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版)》

     5.《国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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